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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南宁住改商:企业进小区现象普遍 仍待整改

  为了加强对企业“住改商”的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今,《办法》已实施一个月,效果如何?

  记者走访发现,“住改商”呈逐年增多趋势。在南宁一小区,有上千家企业“扎堆”小区办公,每天有数千员工出入小区,小区居民直呼“伤不起”

  8月28日上午8时多,南国早报记者来到南宁市长湖13号长湖景苑小区门外,只见人行通道外排着二三十人,他们一个接一个出示工作牌,门里的保安挨个刷卡放入,直到上午9时多,排队的现象才有所减少。

  小区保安主管何先生无奈地说:“这个小区有10栋居民楼1600多套房屋,其中出租给企业办公的超过1200户,超过70%,也就是说,有上千家公司在小区里办公。每天早上两个小时内,至少有两三千人进入小区。为了管好小区,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在南宁市东葛长湖口的岭南家园小区,D、E和F三栋居民楼靠近口,“住改商”的问题也比较严重。记者走进E栋,长长的走廊两侧着各家公司的名称。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没有具体统计过小区里有多少家企业,但是确实不少。

  南宁市朝阳人民口一带,是南宁的老商业中心,人流量非常大,附近很多住宅楼都改成商用,甚至是整栋楼改为宾馆酒店。在金山广场,一栋楼里盘踞着近10家小宾馆。住在10楼的蒋先生说,这里的大部分房屋都出租了,大都成了宾馆客房,陌生人频繁出入,十分影响生活,“我因为无处可搬,才一直留在这里”。

  记者走访发现,在南宁市区交通便利、各类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居民小区,“住改商”现象均比较普遍。尤其是一些临街的住宅楼,甚至整层都被小型企业占用。这些经营性用房五花八门,包括宾馆、培训中心、麻将馆、餐饮等。

  把住宅改为商用的经营行为,主要存在于生活小区,很少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也存在不少问题。

  比如凤翔香格里拉花园二期小区,该小区只有4栋楼425套房屋,小区与凤翔小学一墙之隔,两年时间竟出现了26家午托班。记者调查发现,开办午托班需要办理多种证照,但这些午托班无一办证,游离在执法部门的监管之外。

  一些小区开有麻将馆,因为可以不办任何证照,租间杂物房,摆上桌椅和麻将就可以开张。市民张先生曾在秀厢大道万秀小区一楼租用一间门面,他的麻将馆经常经营到凌晨二三时:每当夜深人静时,麻将馆的嘈杂声不断传出,楼上居民忍无可忍了,就会向麻将馆门前扔酒瓶。

  “以前,大家的娱乐项目少,喜欢搓麻,加上小区居民意识淡薄,我在明秀小区、恒大新城、北湖安居小区、望州南小区等都开过麻将馆。不过,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大家的娱乐方式在改变,我的麻将馆数量也缩水了。”张先生有些无奈地说。

  “这么多陌生人进来,吵闹不说,还损耗了电梯、门禁等公共设施,关键是小偷很容易混进来。以前,我们这里常发生入室盗窃的事,随着物业管理的加强,现在有所好转。”长湖景苑小区业主黄先生说,小区刚出现“住改商”现象时没人在意,如今企业多了,靠个人力量根本赶不走,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让大家生活。该小区清洁工莫女士也很无奈:“经常有年轻人把丢到草坪里,最难捡了,不捡又影响。”

  记者在长湖景苑小区走访时发现,几乎所有的门禁都是敞开的,根本起不到安防作用。

  金山广场原本是一栋小户型的住宅楼,消防设施的配备标准相对较低,近年来这里成了多家宾馆的经营场所,而且近半数未办任何证照,存在诸多隐患。近几个月,辖区、工商和消防部门加强了监管,无证经营的小宾馆都被关停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后,小区业主拥有“住改商”的一票否决权,是不是意味着企业就很难有办法租用小区房屋办公了?《办法》实施前已进驻小区的企业,如果影响到业主生活,又该怎么解决?

  8月29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工商部门,以及一些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

  据自治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处副处长黄建军介绍,《办法》了“住改商”的两种办法:一是企业以书面形式,一一上门向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征求意见,如有一名业主反对,企业就不能进驻小区;二是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征求有利害关系业主的意见,公示期间如无人反对则视为同意,然后由小区业委会、房屋所在单位的后勤部门、物业或社区居委会中的一个部门出具“同意证明”。无论企业采取哪一种方式征求业主意见,业主都有“一票否决”权。

  黄建军说,假如以上两种方式都行不通,《办法》还,没有办公实体的企业,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者办公区域作为住所。还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多家小微企业注册登记在同一住所办公,即“一址多照”。这样,几家小微企业可以一起承担房租、水电费和其他管理费用等,小微企业依然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办法》实施以前,生活小区已有企业办公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如果影响了有利害关系业主的生活,业主该怎么办?黄建军说,《办法》实施以前,企业是按照之前的法律法规成立的,工商部门无法介入,要由业主和企业沟通,协商不下的只能走法律途径。

  身为第三方的业委会、房屋所在单位后勤部门或者物业、社区居委会,会对进驻小区的企业出具证明吗?

  8月29日下午,南宁一生活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先生称,小区业委会是广大业主的代表,为了业主的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是反对企业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选在小区的。他说:“问题的关键是,假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没有看到公告,就不会表达反对意见,而业委会出具了同意证明,日后生活受到影响的业主就会找业委会协商。尽管业委会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为了不惹麻烦,一般不会出具同意证明。”

  一家单位后勤部门的管理人员称:“我们这里是单位大院,大家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如果有企业进来就会有陌生人频繁出入,我们基本不会出具这样的证明。”

  当日,记者还采访了几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物业是服务企业,不会为了一家外来企业得罪小区业主,也不会出具这样的证明。

  一些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出具一份证明就要承担一份责任,他们不会擅自出具这样的证明。

  记者调查发现,为了不惹麻烦,这些单位都不会擅自出具证明,往往选择把问题推回给企业,让企业逐户找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因此,企业要想进入住宅办公并非易事。

  据了解,在企业注册过程中,工商部门的审批过程属于形式审查,即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如果工商部门在例行抽查中发现或有人举报,某个企业提供了虚假的注册资料,他们将介入调查,查实后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记者调查了解到,小微企业要“住改商”,多会选择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征集业主的意见。然而,在公告的时候,如果个别业主出差在外没能看到公告,就无法表达其同意或反对的意见,倘若小区业委会、房屋所在单位后勤部门、物业或社区居委会又出具了“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出现纠纷怎么办?

  黄建军解释,征求业主意见的公告公示期间,如果没有业主提出反对意见,注册企业提供了这4个单位中一家的“同意证明”,工商部门就会按给予企业注册,一旦出现纠纷,则由注册企业和出具证明的部门共同与提出的业主沟通协商,直到解决问题为止。如果双方实在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走法律诉讼程序。

  黄建军称:“我们正在起草《办法》的实施细则,会对现实生活中存在而《办法》又未予明确的内容进行细化,相信不久以后即会出台。”

  按,商铺和写字楼的产权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但如今,南宁有人把小区住宅当作商铺或写字楼投资,这些与住宅一样有70年产权、价格又不高的“变脸”写字楼,颇受投资者欢迎。

  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小区业主的“一票否决”权,把“住改商”变成“住禁商”,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一投资行为存在的风险

  今年5月底,因为不堪26家午托班五六百学生的打扰,南宁市凤翔香格里拉花园二期小区业委会和物业装好门禁,午托班学生进入。此事引起小区一名女业主的不满:“这个小区午托班多,房子好出租,租金又高。我今年春节后花高价购买了D栋一套二手房,并出租给午托班经营者,如果真的不给做午托班了,收回成本的时间会更长。”

  以该小区为例,一套三室一厅的空房出租给午托班使用,月租金至少有3500元。由于租期较长,租户比较稳定,房东很省心。相比之下,该小区同样面积的房屋用于居住出租,即使业主配齐家电设备,月租金也不会超过2800元。

  在长湖景苑小区,黄先生有两套房屋,一套自住一套出租,尽管企业人员的频繁出入影响到他的平静生活,但因把房屋出租给企业的收益高,他一直“忍着”。他说:“新规出台后,我的房屋可能无法租给企业了,收入少了,不划算,要赶快脱手才行。”

  《办法》实施后,因为业主有“一票否决”权,“住改商”渐渐向“住禁商”转变,导致把住宅当作写字楼或经营场所投资的收益面临缩水。对此,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张国宏称,在住宅小区办公虽然成本较低,但办公效率也低,对居民影响也大,新规出台并落地实施虽说有阻力,但是有利于小区居住的改善。

  黄女士近日在凤岭北一个楼盘购买了两套小户型住宅。“买的是住宅,但实际上是投资写字楼。”对南宁楼市颇为了解的她认为,东盟商务区内的写字楼异军突起,要趁早入市。经过一番对比,她发现,周围几个写字楼的售价都在1.6万元/平方米左右,便最终以7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该住宅楼两套小户型,简单装修后用于写字楼出租。她说:“虽然该楼盘不是专业的写字楼,但是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受市场需求和利益影响,开发商也开始打起擦边球——把住宅建成写字楼再出售。南宁市朝阳华东口旁一住宅楼本来是住宅性质,开发商把它改建成写字楼,均价9000元/平方米,其宣传广告上醒目地打着“住宅的价格,写字楼的价值”。

  记者调查发现,在南宁地王国际周边的写字楼多为商住两用楼盘,如东方明珠花园、汇金苑、铭湖经典等。这类商住两用楼盘几乎是按照住宅的标准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居民和公司在其中都占据一定比例。

  “《办法》一旦按一票否决的标准实施,商住两用楼盘内只要有一名住户反对,在公寓内办公的租客可能没办法续租了,其房屋所有者的收益就会受到影响。”广西一家置业公司商业部经理杨平说。

  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中发现,把住宅变成写字楼出售的楼盘,置业顾问无一例外地:“这个写字楼是70年产权,使用年限长,价格又便宜,投资巨划算。”但是按照,商业用地的房地产项目产权年限是40年,办公立项的房地产项目产权年限为50年,只有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产权年限才是70年。

  有多年房地产投资经验的陆先生分析说,一般把住宅改成写字楼卖的项目,其所在区域肯定是有写字楼的需求,投资购买后不用担心出租问题。另外,目前南宁市住宅的收益率不如写字楼,投资写字楼显然有更大的回报,再加上这种商住两用房拥有70年的产权,不管今后是写字楼价高还是住宅好卖,对于投资者来说都不是坏事。

  事实上,“住改商”在特定的时期内确实推动了商业的发展,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纷纷对“住改商”现象进行整顿。

  此外,写字楼对招商工作、产品设计、所处地段、车位配比、空调设备、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要比一般商住楼高很多。如果一些没有较强实力和一定开发经验的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地段较为偏僻的住宅用地上建设写字楼,或开发商对写字楼的后期运营管理没做好,也会导致写字楼招租不利。另外,写字楼内的公司鱼龙混杂,退租率增高,物业空置期变长等问题,最终导致投资者的收益受影响。

  在长湖景苑小区租房办公的李先生称,他们选择小区住宅办公,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刚刚起步,在租金承受方面能力较弱。

  在明秀大学口城市碧园,租用民房办公的何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办公室有160多平方米,每月包括物业费和水电费在内需要3000元的场地费,而在附近租用同样面积的写字楼,每个月光租金就要六七千元。

  一名精明的租户说:“写字楼的公摊面积在40%左右,假如租200平方米的写字楼,实际使用面积只有120平方米左右,而生活小区的公摊面积却小得多,更划算。”他还说,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起步阶段要精打细算,租用住宅办公或用于经营,租金只比租来居住高二三成,“住改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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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企业“住改商”的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如今,《办法》已实施一个月,效果如何?

  记者走访发现,“住改商”呈逐年增多趋势。在南宁一小区,有上千家企业“扎堆”小区办公,每天有数千员工出入小区,小区居民直呼“伤不起”

  8月28日上午8时多,南国早报记者来到南宁市长湖13号长湖景苑小区门外,只见人行通道外排着二三十人,他们一个接一个出示工作牌,门里的保安挨个刷卡放入,直到上午9时多,排队的现象才有所减少。

  小区保安主管何先生无奈地说:“这个小区有10栋居民楼1600多套房屋,其中出租给企业办公的超过1200户,超过70%,也就是说,有上千家公司在小区里办公。每天早上两个小时内,至少有两三千人进入小区。为了管好小区,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在南宁市东葛长湖口的岭南家园小区,D、E和F三栋居民楼靠近口,“住改商”的问题也比较严重。记者走进E栋,长长的走廊两侧着各家公司的名称。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没有具体统计过小区里有多少家企业,但是确实不少。

  南宁市朝阳人民口一带,是南宁的老商业中心,人流量非常大,附近很多住宅楼都改成商用,甚至是整栋楼改为宾馆酒店。在金山广场,一栋楼里盘踞着近10家小宾馆。住在10楼的蒋先生说,这里的大部分房屋都出租了,大都成了宾馆客房,陌生人频繁出入,十分影响生活,“我因为无处可搬,才一直留在这里”。

  记者走访发现,在南宁市区交通便利、各类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居民小区,“住改商”现象均比较普遍。尤其是一些临街的住宅楼,甚至整层都被小型企业占用。这些经营性用房五花八门,包括宾馆、培训中心、麻将馆、餐饮等。

  把住宅改为商用的经营行为,主要存在于生活小区,很少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也存在不少问题。

  比如凤翔香格里拉花园二期小区,该小区只有4栋楼425套房屋,小区与凤翔小学一墙之隔,两年时间竟出现了26家午托班。记者调查发现,开办午托班需要办理多种证照,但这些午托班无一办证,游离在执法部门的监管之外。

  一些小区开有麻将馆,因为可以不办任何证照,租间杂物房,摆上桌椅和麻将就可以开张。市民张先生曾在秀厢大道万秀小区一楼租用一间门面,他的麻将馆经常经营到凌晨二三时:每当夜深人静时,麻将馆的嘈杂声不断传出,楼上居民忍无可忍了,就会向麻将馆门前扔酒瓶。

  “以前,大家的娱乐项目少,喜欢搓麻,加上小区居民意识淡薄,我在明秀小区、恒大新城、北湖安居小区、望州南小区等都开过麻将馆。不过,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大家的娱乐方式在改变,我的麻将馆数量也缩水了。”张先生有些无奈地说。

  “这么多陌生人进来,吵闹不说,还损耗了电梯、门禁等公共设施,关键是小偷很容易混进来。以前,我们这里常发生入室盗窃的事,随着物业管理的加强,现在有所好转。”长湖景苑小区业主黄先生说,小区刚出现“住改商”现象时没人在意,如今企业多了,靠个人力量根本赶不走,希望有关部门管管,让大家生活。该小区清洁工莫女士也很无奈:“经常有年轻人把丢到草坪里,最难捡了,不捡又影响。”

  记者在长湖景苑小区走访时发现,几乎所有的门禁都是敞开的,根本起不到安防作用。

  金山广场原本是一栋小户型的住宅楼,消防设施的配备标准相对较低,近年来这里成了多家宾馆的经营场所,而且近半数未办任何证照,存在诸多隐患。近几个月,辖区、工商和消防部门加强了监管,无证经营的小宾馆都被关停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后,小区业主拥有“住改商”的一票否决权,是不是意味着企业就很难有办法租用小区房屋办公了?《办法》实施前已进驻小区的企业,如果影响到业主生活,又该怎么解决?

  8月29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工商部门,以及一些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

  据自治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处副处长黄建军介绍,《办法》了“住改商”的两种办法:一是企业以书面形式,一一上门向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征求意见,如有一名业主反对,企业就不能进驻小区;二是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征求有利害关系业主的意见,公示期间如无人反对则视为同意,然后由小区业委会、房屋所在单位的后勤部门、物业或社区居委会中的一个部门出具“同意证明”。无论企业采取哪一种方式征求业主意见,业主都有“一票否决”权。

  黄建军说,假如以上两种方式都行不通,《办法》还,没有办公实体的企业,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者办公区域作为住所。还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多家小微企业注册登记在同一住所办公,即“一址多照”。这样,几家小微企业可以一起承担房租、水电费和其他管理费用等,小微企业依然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办法》实施以前,生活小区已有企业办公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如果影响了有利害关系业主的生活,业主该怎么办?黄建军说,《办法》实施以前,企业是按照之前的法律法规成立的,工商部门无法介入,要由业主和企业沟通,协商不下的只能走法律途径。

  身为第三方的业委会、房屋所在单位后勤部门或者物业、社区居委会,会对进驻小区的企业出具证明吗?

  8月29日下午,南宁一生活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先生称,小区业委会是广大业主的代表,为了业主的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是反对企业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选在小区的。他说:“问题的关键是,假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没有看到公告,就不会表达反对意见,而业委会出具了同意证明,日后生活受到影响的业主就会找业委会协商。尽管业委会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为了不惹麻烦,一般不会出具同意证明。”

  一家单位后勤部门的管理人员称:“我们这里是单位大院,大家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如果有企业进来就会有陌生人频繁出入,我们基本不会出具这样的证明。”

  当日,记者还采访了几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物业是服务企业,不会为了一家外来企业得罪小区业主,也不会出具这样的证明。

  一些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出具一份证明就要承担一份责任,他们不会擅自出具这样的证明。

  记者调查发现,为了不惹麻烦,这些单位都不会擅自出具证明,往往选择把问题推回给企业,让企业逐户找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因此,企业要想进入住宅办公并非易事。

  据了解,在企业注册过程中,工商部门的审批过程属于形式审查,即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如果工商部门在例行抽查中发现或有人举报,某个企业提供了虚假的注册资料,他们将介入调查,查实后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记者调查了解到,小微企业要“住改商”,多会选择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征集业主的意见。然而,在公告的时候,如果个别业主出差在外没能看到公告,就无法表达其同意或反对的意见,倘若小区业委会、房屋所在单位后勤部门、物业或社区居委会又出具了“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出现纠纷怎么办?

  黄建军解释,征求业主意见的公告公示期间,如果没有业主提出反对意见,注册企业提供了这4个单位中一家的“同意证明”,工商部门就会按给予企业注册,一旦出现纠纷,则由注册企业和出具证明的部门共同与提出的业主沟通协商,直到解决问题为止。如果双方实在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走法律诉讼程序。

  黄建军称:“我们正在起草《办法》的实施细则,会对现实生活中存在而《办法》又未予明确的内容进行细化,相信不久以后即会出台。”

  按,商铺和写字楼的产权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但如今,南宁有人把小区住宅当作商铺或写字楼投资,这些与住宅一样有70年产权、价格又不高的“变脸”写字楼,颇受投资者欢迎。

  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小区业主的“一票否决”权,把“住改商”变成“住禁商”,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一投资行为存在的风险

  今年5月底,因为不堪26家午托班五六百学生的打扰,南宁市凤翔香格里拉花园二期小区业委会和物业装好门禁,午托班学生进入。此事引起小区一名女业主的不满:“这个小区午托班多,房子好出租,租金又高。我今年春节后花高价购买了D栋一套二手房,并出租给午托班经营者,如果真的不给做午托班了,收回成本的时间会更长。”

  以该小区为例,一套三室一厅的空房出租给午托班使用,月租金至少有3500元。由于租期较长,租户比较稳定,房东很省心。相比之下,该小区同样面积的房屋用于居住出租,即使业主配齐家电设备,月租金也不会超过2800元。

  在长湖景苑小区,黄先生有两套房屋,一套自住一套出租,尽管企业人员的频繁出入影响到他的平静生活,但因把房屋出租给企业的收益高,他一直“忍着”。他说:“新规出台后,我的房屋可能无法租给企业了,收入少了,不划算,要赶快脱手才行。”

  《办法》实施后,因为业主有“一票否决”权,“住改商”渐渐向“住禁商”转变,导致把住宅当作写字楼或经营场所投资的收益面临缩水。对此,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张国宏称,在住宅小区办公虽然成本较低,但办公效率也低,对居民影响也大,新规出台并落地实施虽说有阻力,但是有利于小区居住的改善。

  黄女士近日在凤岭北一个楼盘购买了两套小户型住宅。“买的是住宅,但实际上是投资写字楼。”对南宁楼市颇为了解的她认为,东盟商务区内的写字楼异军突起,要趁早入市。经过一番对比,她发现,周围几个写字楼的售价都在1.6万元/平方米左右,便最终以7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该住宅楼两套小户型,简单装修后用于写字楼出租。她说:“虽然该楼盘不是专业的写字楼,但是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受市场需求和利益影响,开发商也开始打起擦边球——把住宅建成写字楼再出售。南宁市朝阳华东口旁一住宅楼本来是住宅性质,开发商把它改建成写字楼,均价9000元/平方米,其宣传广告上醒目地打着“住宅的价格,写字楼的价值”。

  记者调查发现,在南宁地王国际周边的写字楼多为商住两用楼盘,如东方明珠花园、汇金苑、铭湖经典等。这类商住两用楼盘几乎是按照住宅的标准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居民和公司在其中都占据一定比例。

  “《办法》一旦按一票否决的标准实施,商住两用楼盘内只要有一名住户反对,在公寓内办公的租客可能没办法续租了,其房屋所有者的收益就会受到影响。”广西一家置业公司商业部经理杨平说。

  南国早报记者走访中发现,把住宅变成写字楼出售的楼盘,置业顾问无一例外地:“这个写字楼是70年产权,使用年限长,价格又便宜,投资巨划算。”但是按照,商业用地的房地产项目产权年限是40年,办公立项的房地产项目产权年限为50年,只有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产权年限才是70年。

  有多年房地产投资经验的陆先生分析说,一般把住宅改成写字楼卖的项目,其所在区域肯定是有写字楼的需求,投资购买后不用担心出租问题。另外,目前南宁市住宅的收益率不如写字楼,投资写字楼显然有更大的回报,再加上这种商住两用房拥有70年的产权,不管今后是写字楼价高还是住宅好卖,对于投资者来说都不是坏事。

  事实上,“住改商”在特定的时期内确实推动了商业的发展,但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近年来,国内多个城市纷纷对“住改商”现象进行整顿。

  此外,写字楼对招商工作、产品设计、所处地段、车位配比、空调设备、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要比一般商住楼高很多。如果一些没有较强实力和一定开发经验的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地段较为偏僻的住宅用地上建设写字楼,或开发商对写字楼的后期运营管理没做好,也会导致写字楼招租不利。另外,写字楼内的公司鱼龙混杂,退租率增高,物业空置期变长等问题,最终导致投资者的收益受影响。

  在长湖景苑小区租房办公的李先生称,他们选择小区住宅办公,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刚刚起步,在租金承受方面能力较弱。

  在明秀大学口城市碧园,租用民房办公的何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办公室有160多平方米,每月包括物业费和水电费在内需要3000元的场地费,而在附近租用同样面积的写字楼,每个月光租金就要六七千元。

  一名精明的租户说:“写字楼的公摊面积在40%左右,假如租200平方米的写字楼,实际使用面积只有120平方米左右,而生活小区的公摊面积却小得多,更划算。”他还说,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起步阶段要精打细算,租用住宅办公或用于经营,租金只比租来居住高二三成,“住改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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