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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区小学和初中7月4日接受报名

  本报南宁讯 (记者/刘琴)6月19日,南宁市教育局召开南宁市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对市区小学、初中招生情况进行说明。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南宁市城区小学生入学地段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协调下划定,所有学校的招生必须服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的地段划分和生源调剂。6月13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已统一向社会公布了市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同时,市区各公办小学将招生简章。

  7月4日、7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小学新生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制定出本辖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日程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一是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二是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三是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四是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工合同)。

  7月18日,市区公办小学统一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小学新生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关于初中招生,7月1日,市区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2015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市中招办领取),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持该联系卡于7月4日至7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进行报名,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将接受家长咨询。

  7月2日,南宁市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将在南宁市政务信息网市教育局网页上公布,届时学生及家长可到网站自行查询。

  7月11日至7月12日,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将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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