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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碳排放违约案为企业环保履约敲响警钟

全国首例碳排放违约案为企业环保履约敲响警钟

  可以预见,在推进碳减排,向“碳达峰”“碳中和”迈进的过程中,环保履约意识对企业而言,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新年伊始,苏州查处全国首起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违法案件。1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张家港某公司开展节日生态环境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涉嫌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目前,苏州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企业整改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021年是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年,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12月31日前,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2019年至2020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据此来说,这次苏州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全国首起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违法案件,无疑为企业履行碳减排责任和义务敲响了警钟。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在这个周期内未按时履约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也就是说,“违约”的企业,不仅要限期整改,还将接受处罚;逾期未整改的,下一年度的碳排放配额将被核减。这对企业来说,代价不可谓小。也说明,压实企业的碳减排责任,监管部门是动真格的,容不得侥幸心理。

  当然,对于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只是一种“事后”处置,而要确保企业的碳减排责任不打折扣地落实,过程监督同样重要。如在去年10月,生态环境部就指出,个别企业和单位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事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年元旦前夕,生态环境部公布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截至2021年10月,全国共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70起,合计罚款4900余万元。这反映出,一些企业在碳排放数据上“动手脚”的可能性仍不可低估。而只有在前端有效压缩企业在数据上弄虚作假的空间,才能为后端的清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保障碳市场交易及配额分配公平的内在要求。

  说到企业履约,过去我们一般说的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该恪守契约精神,诚实守信。但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去年7月正式启动,企业又多了一个契约要求,那就是按时清缴碳排放配额。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企业在经济合同履约之外的一种环保履约。可以预见,在推进碳减排,向“碳达峰”“碳中和”迈进的过程中,环保履约意识对企业而言,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全国首例碳排放市场违约案件,就是一次有力的提醒。

  当然,作为一项新事物,做好碳排放配额清缴也需要让基层部门和企业有一个适应过程。毕竟,处罚不是目的。

  事实上,去年11月,“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官方微博就发表文章指出,大多数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同志都没有接触过碳排放配额清缴,处于边学边干的熟悉阶段,在较短时间内如何算好账、履好约、开好头,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对企业来说,一些政策刚开始没掌握到位是正常的。相关部门要把政策宣传摆在清缴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送政策、送法律,让企业切实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大技术帮扶力度,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为企业解疑释惑,帮助企业提升工作水平,避免因技术问题而影响清缴工作。也就是说,敦促企业积极履行碳减排责任和义务,也需要相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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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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