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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的高情商:提醒儿女领了证也别先同居,现在知道还不晚

赵观潮在《我只喜欢你》中写道:二十岁,我们同居。三十岁,我要和她一起养一条狗。四十岁,我要带她去环球旅行。五十岁,我要为她在海边买一栋房子。六十岁,我要在花园里种满她喜欢的玫瑰花。到了七十岁,我为她挑选拐杖。八十岁,我依然会每天夸她漂亮。我要记录下来,我们一生的故事。

他所描绘的爱情大概是很多情侣和夫妻所向往的,身处婚姻里,即便面对许多日常琐事,夫妻之间依然能够互相理解、并肩同行的几率很小,一辈子没有红过脸吵过架斗过嘴的夫妻更是少之又少。

爱情比婚姻美好,婚姻比爱情现实,所以在爱情没有修成正果以前,不要轻易尝试加上婚姻的套锁。

我曾在知乎上看到一组数据,从近几年的离婚和分手率显示年轻人们的感情更不稳定,除了因为年少轻狂以外,分手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同居生活,已经同居的情侣分手率比离婚率还要高。

就像依婷跟我讲述的她的故事一样,依婷和正祥在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两个人互相喜欢,却没有向对方表白。直到要毕业的时候,才吐露心声,确定两个人的关系,在一起了,并向往着去同一个城市工作。

依婷和正祥为了这个目标都很努力,他们最终很幸运的被自己心仪的公司录取,比起年少时候的爱情,他们多了份更多的坚定,直到对方工作都稳定下来,他们才向家人公开两个人的关系。

大学四年,依婷和正祥是好友,彼此都觉得对对方已经足够了解。但其实无论你和一个人相处多久,如果不是近距离的相处,换一种话说,如果没有生活在一起,你很难得知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实习期以后,两个人见了对方的家长,双方的家长都很满意这一段爱情,而两个人也有了三年之内结婚的打算。

因为考虑到两个人的公司离得很远,两个人住的也不近,平时很少一起培养感情,正祥的家里便让他先买房,替他付了首付。依婷很感动正祥父母的做法,一开始不好意思去那边住,但是时间久了,想开了,便搬去了“两个人的婚房”。

刚刚开始同居的时候,两个人的确很幸福,每天下班以后两个人可以一起逛夜市,一起去小公园里散步,每天早晨依婷都会起来做早饭,正祥时不时就会准备惊喜,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好。

原本以为,两个人可以很快订婚领证的,但是同居不到两年,两个人就成了路人。

依婷说自己根本就受不了和他在一起,很难想象结婚后日子怎么过。两个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吵架,明明住在一起,却越来越没有时时间陪伴对方。在生活习惯卫生习惯上,他们也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了分手。

在我看来,依婷和正祥的感情最大的问题就是两个人在大学期间时,虽然对对方已经足够了解,但是这种了解只是表面现象。那时候,两个人没有在一起,所以都愿意向对方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迁就对方。工作稳定下来以后见了家长,确定关系,根本没有缓冲期就已经住在了一起,还没有夫妻之名,就已经有夫妻之实,没有深入了解和考虑,最终只能分手。

在我看来,同居就是一种解药,让对方“现出原形”,婚姻是一种束缚,结婚以后,因为有夫妻之名夫妻之实,所以很容易迁就对方,但是两个人只是见了家长,没领证没结婚,没有这层束缚,就还有退路和其他选择。在相处时间久了,厌烦了对方,没有婚姻和夫妻名分的捆绑,很难坚持下来。因为没有名分,即使不喜欢对方了,完全可以不将就,重新再来。

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

同居是在没有夫妻名分的情况下,提前尝试夫妻的生活。把结婚以后要过的生活提前过你会有幸福,陪伴对方的时间也多了,但是也会有麻烦,没有足够的忍耐和将就,两个人早晚会分开。

面包和爱情,是一段婚姻的基石,缺了哪一样都不行,只有把所谓的感情,落实到柴米油盐酱醋茶上,才有可能地久天长,所以同居落实了茶米油盐,却因为有退路,很难坚持到最后。

不管是年轻人们的冲动还是情侣有这样的打算,最好不要在没结婚之前同居。提前尝试婚姻生活就像初秋摘的青苹果,苦涩难吃,不成熟。

即便两个人什么也不做,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同居也是一种隐藏的伤害,女孩子应该注意保护自己,杜绝一切隐藏的危险。而对于男孩子来说在没有决定承担一个男人的责任的时候,不要轻易的和女孩子同居,否则,结局一定不是自己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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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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