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宁生活  楼市

深圳再启楼市调控八条新政加码限购限贷

深圳再启楼市调控八条新政加码限购限贷

  刚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圳楼市调控政策正式出台!

  1、户籍与房票分离:此前是落户直接购买,现在是入户满3年且社保满3年才有购房资格,非深户要5年社保;

  3、首付比例:无房无贷首付30%。无房有记录买普通住宅首付50%,非普通住宅首付60%。家庭有1套购买普通住宅首付70%,非普通住宅80%;

  我市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深户居民没有落户时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要求,居民落户即可购房。本次对限购政策进行“打补丁”,要求: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我市对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仍然继续严格执行2016年深府办〔2016〕28号文相关规定。

  《通知》在2018年深府办规〔2018〕9号文关于离婚购房信贷政策基础上,对离异后购房套数进行了限制。《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这样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具体来讲,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住房的,在执行相关税费、、限购等政策上,按离异前家庭相应标准执行。

  为积极发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节房地产市场作用,切实保障刚需,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进一步完善,《通知》明确:合理确定个人住房利率加点下限,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对无房但有房贷记录或已有1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如购买普通住房,继续按2016年深府办〔2016〕28号文分别不低于50%、70%的首付比例要求执行,如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即分别为60%、80%。

  为使存量住房计税参考价格更贴近市场价格,更准确地反映我市存量住房交易市场的真实情况,《通知》对我市存量住房计税参考价格进行更新调整。

  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变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我市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其余政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为使我市住房标准更符合市场实际,《通知》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细化,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当前,我市热点片区部分楼盘因区位、学位等因素,出现抢购现象,不利于我市房价和市场预期的稳定。为此,《通知》对社会关注度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提出严控认购人数,要求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确保有限住房资源优先销售给无房自住家庭。

  目前,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价、银行评估价、政府部门登记价未真正实现“三价合一”,易产生“阴阳合同”“高评高贷”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通过统一的房地产信息平台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工作,并同步将真实的合同数据推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业务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实现“三价合一”。

  目前,我市二手住房交易信息不够透明,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机构手中,交易双方因信息不对称易被市场不实信息误导。加大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有利于增加二手市场信息透明度,规范中介机构交易行为,引导市场理易,稳定二手住房价格。

  市住房建设部门将继续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主体、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市住房建设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深圳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合理确定我市个人住房利率加点下限。

  (一)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记录的,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使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并根据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楼盘销售方案,严控认购人数,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楼盘销售方案报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进一步完善交易价、评估价、登记价“三价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未经网签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及时发布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易。中介机构应及时、准确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信息等相关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其网签权限,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主体、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20年7月15日

  内容:对普通住宅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满足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以下的房子为普通住宅,将不再需要征收“豪宅税”!

  7、从整个楼市政策金融税收环境而言,未来应该是稳中有松。道理你看经济数据就知道,顶不住了,松一松有必要。

  影响 : 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是增加商品房供应、稳定供求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供给侧改革、稳定商品房价格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内容: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银监局、规划国土委三个部门联合发布红头文通知,要求“两网对接,三价合一”,“三价合一”在深圳正式落地。

  “三价合一”之前,购房者为变相降低首付,让评估价高于真实成交价,从而实现高评高贷。“三价合一”实施后,3种价格将不再各自独立计算,银行将以最终过户价格作为评估额度依据。如此一来,最直接的影响主要是购房首付增加以及税费增加。

  内容:7月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以下几条:

  影响: 对于短期炒房、公司炒房以及离婚炒房是一种抑制作用,同时对于二手房商品住宅的流通有一定抑制作用!

  《细则》规定,建立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售审批预审查制度。按照《若干措施》的相关规定,拟申请预售项目属首次申请预售的,其户型(按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90—144平方米、大于144平方米三种类型计)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同户型在售项目的销售均价,周边无同类在售项目参考的,可参照周边同类二手房价格;拟申请预售项目属分期开发再次申请预售的,其户型申报均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前一期实际销售价格,如前一期销售的项目无同类户型或价格明显低于当前市场平均价格的,可参照周边同类同户型在售项目的销售均价。预售受理时间由深圳市规土委按照前期已报预售计划做全市统一调配,对预售项目的价格高低进行搭配。

  影响: 之前不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直接上市交易的房产也纳入政府价格监管体系,这次现售房终于也进入了受管制的序列,以转为现售来绕开调控的路子被堵死了。

  内容: 3月25日晚间,深圳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非深户籍在深购房,社保缴满年限由此前的1年提高至3年;首套房还清房贷,购买第二套房时,首付由三成提高至四成,意见发布即日起实施。

  新政规定,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内容: 10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规划国土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28号)中,简称深八条,最关键有两点: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对无房且无记录的,继续执行三成首付;对无房但有记录的,首付不低于五成;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七成。简称贷。

  影响: 10月4日新政是深圳楼市市场转折点关键的里程碑式政策。本次调控属于打蛇打七寸的精准调控,对楼市影响很大。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深圳楼市调控政策
  • 编辑:小东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