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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房地产市场管理情况报告出炉

沧州房地产市场管理情况报告出炉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担当,完善落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房地产市场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投资稳步回升。目前,全市在建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421个,其中中心城区项目51个,各县(市)区370个。2022年1-3月份累计完成投资54.7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排名位居全省第8位。2022年1月-7月,房地产累计完成投资271.2亿元,增速9.4%,排名上升至全省第五,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7%)7.7个百分点。二是市场预期增强。1-3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69万平方米,增速-26.8%,增速排名位居全省第9位。1-7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222.5万平米,增速-23.5%,排名上升至全省第五。商品房销售情况有所缓解,7月份比3月份销售增速高出3.3个百分点。

  (一)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自今年4月份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放宽政策,我们牵头制定了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购房补贴政策、畅通审批“绿色”通道、保障项目加快施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免除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高效便捷开展不动产登记、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优化安置房筹集渠道、优化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方式、鼓励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调整钢结构建筑配建政策、缓解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引导建设改善型高品质住宅、优化施工前期手续办理、加快棚改回迁房回购资金支付速度、取消规划条件中阳台封闭的强制要求以及对顶层退台的限制等十九条具体配套措施。同时,抢抓当前政策窗口期和机遇期,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房地产最新政策,摸清国家利好政策实施,用足用好近期出台的专项借款政策,完成“保交楼、稳民生”任务。

  (二)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和涉房信访问题。一直以来,我们始终把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及涉房地产信访问题作为一项任务,作为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紧盯目标,强化措施,持续加大推进力度。成立了市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及涉房地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周督导、周调度、周报告”制度,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建立项目核查制度,定期对省解遗办通报问题项目组织全面核查,重点检查已解决的项目完成情况,督导未解决的项目解决进展,确保“真解决、真到位”。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联合市资规、市场监管、审批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戴树胜同志为组长,市住建、资规、市场、审批等9个部门为成员的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等4个方面30个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三年行动。结合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整治、涉房信访项目核查等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整治检查常态化。2022年1-6月份,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83个,均已整改完毕,其中,公开曝光3次、责令整改22次、警示约谈74次、警告1次、行政处罚6次,共计罚款57.72万元。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专项检查行动,修订完善了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细化预售资金拨付的各项条件,不断加强、完善监管措施,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市区在建在售项目实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与银行加强沟通,防范开发商抽逃资金。三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排查化解工作。制定了《沧州市2022年度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防范打击养老行动,组织市区售楼处、房地产经纪机构现场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彩页共计1000余份,制作了宣传视频,在售楼处滚动播放。同时,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排查化解行动。

  (一)企业经营存在困难。房地产市场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商品房销售量及销售价格都显示出一定的下行趋势,项目销售速度在逐步放缓,企业回款及经营压力日趋增大。

  (二)市场预期较弱。尽管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市场预期效果尚不明显。社会观望情绪浓厚,加之疫情的不确定性,市场恢复面临较大压力。

  (一)持续推动已制定政策落地。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展开全面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积极跟进研究市场变化形势,围绕“资金支持、市场秩序”二个方面,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市场管控力度。密切关注疫情影响,适时调整应对措施,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强化房地产交易监管,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三)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加大市场监测工作力度,为稳定市场提供数据支撑。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总结市场运行规律,及时把握市场变化,深入做好房地产市场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防患于未然。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严管严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市场管控力度,健全执法责任机制,压实属地责任,落实部门职责,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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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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