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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隐蔽防洪沟偷排超标废水 万盛一企业负责人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万盛经开区一家企业通过隐蔽的防洪沟,偷排偷放污水,污水流入清溪河,致使环境污染。企业负责人抱着侥幸心理,未按照法律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最终被执法人员发现。负责人不光被判处了拘役,还要缴纳罚金。

据悉,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在对全区开展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联合检查时,侦破了一起煤矸石堆场长期放任污水外流致使环境污染案。

经查,重庆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承接万盛某煤矿矸石山削坡减负项目,并租用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新华村胡家沟社一地作为该项目煤矸石堆场。因该项目负责人秦某管理不善,未对煤矸石堆场按照法律规定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致使该堆场内产生的淋溶废水通过隐蔽的防洪沟排放至外环境,最终流入清溪河。

“我们对该场流入外环境的淋溶废水作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悬浮物超标4.63倍、化学需氧量超标3.37倍、总锰超标16.4倍,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被告人秦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项目负责人秦某。

警方提醒:

锰是人和动物生长发育必须的元素,但接触及摄入过量则会造成人畜中毒。市民在生活中发现类似情况或者相关线索后,可以及时向“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或是直接通过110,市公安局犯罪中心举报电话68813333,举报环境犯罪行为。

范圣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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