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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带手机进入评标现场 重庆永新咨询公司违规遭行政处罚

私自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室,影响招投标市场秩序将遭处罚。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决定,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交易平台和交易场所相关管理规定,按投招标当事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标准处以计3分的处罚。

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4月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2019年11月,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九龙坡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委托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2018年城市路灯改造项目一一华龙大道、华福路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于2020年3月23日,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公开招标。评标过程中,在专家计算汇总评分阶段,永新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私自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室,严重违反交易平台和交易场所相关管理规定,影响交易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为严肃招投标活动秩序,决定按照《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入员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不遵守交易平台和交易场所相关管理规定,影响交易秩序”的行为给予记三分的决定,记分时间12个月(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累计记分12分及以上未纳入黑名单的,自达到12分之日起,有效期内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在招标文件约定中在1 年限制其参与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及相关活动;(二)对评标专家停止评标1年;(三)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12个月内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四)对招标人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其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理;(五)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希望全区各招标代理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法律意识等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知法守法能力,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陈富勇/文 封图采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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