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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2016年3月12日南宁新

根据中央委、中央综治办要求,自治区党委委、自治区综治办、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定于2016年3月至5月开展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初评工作,于3月25日前完成作品推荐报送工作。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委宣传处。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党委委,市综治办,自治区综治委各单位,自治区级各部门,中央驻桂及自治区有关新闻单位:根据中央委、中央综治办要求,自治区党委委、自治区综治办、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定于2016年3月至5月开展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初评工作,于3月25日前完成作品推荐报送工作。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委宣传处。附件:1.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2.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3.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目录表4.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参评作品表5.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摄影参评作品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2016年3月8日(联系人:梁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电子版可从平安广西网下载。)附件1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是根据中央委、中央综治办的要求,由自治区党委委、自治区综治办、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是全区综治领域最高等次的新闻。为加强评选工作管理,规范评选程序,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旨开展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机关和新闻良性互动,提高综治新闻作品的质量和综治新闻队伍的素质,鼓励、引导和新闻宣传工作者大力宣传综治工作的丰富实践和丰硕,大力宣传平安广西、广西、队伍建设的成效经验,为综治工作营造良好的。二、评选范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下列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选:(一)中央和地方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刊载的新闻作品。(二)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刊播的新闻作品。(三)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新闻业务资质的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刊播的新闻作品及各地综治网站原创新闻作品。三、评选项目和基本要求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设文字类、电视类、网络类和新闻摄影类四大类12个评选项目。(一)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的新闻作品,包括、、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另报1位责任编辑。(二)、电视作品参评项目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2.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4.新闻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本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5.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三)网络作品参评项目1.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本项目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2.新闻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本项目不含系列。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电视新闻类作品。(四)摄影作品参评项目、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四、参加评选作品标准(一)符合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的导向。(二)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习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综治工作重要,以及中央工作会议、“大连会议”。(三)紧密围绕广西综治中心工作,尤其是深入宣传平安广西建设、广西建设、队伍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工作。(四)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富于创新,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五)类作品,除上述一般标准外,还应清新活泼,自然,播音得体,编排得当,有鲜明的特点。(六)电视类作品,除上述一般标准外,重在表现手法、编辑制作创新,画面真实,声音与画面协调。(七)新闻图片作品,除上述一般标准外,还应真实,艺术表现力强,严禁组织、加工、制造新闻现场。五、项设置设数额约为参评作品总数的25%,其中,一等、二等、三等的比例约为1:2:4,特别优秀的新闻作品可设特别,同时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六、报送要求参评作品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报送,否则视为作废。具体如下:(一)各推荐单位须填写1份《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参评作品目录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宣传处邮箱。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照初评结果顺序填写。推荐参评作品按“附件2”的分配数额,不得超过,如超出分配数额,将按推荐目录的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部分。(二)报刊、通讯社、、电视类作品至少各报送1件消息,至多各报送2件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如不报送消息,则名额作废。各市党委委、综治办推荐的参评作品中当地刊(播)发的作品不能低于参评总量的1/3。(三)以个人名义报送参评作品。(四)格式标准1.参评作品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具体套数见后),装订顺序为:1份作品表(附件4)和1份作品文字稿,装订完成后,将同一件作品放在一起。、电视类作品要求报送完整文字稿(脚本);网络评论作品要求是当前页面的打印件,专题作品要求是首页及3件代表作的打印件、作品要求是在线全部页面的打印件;摄影类作品用摄影参评作品表(附件5)。、电视类文字稿用WORD格式,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作品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1)报刊类:须报16套(1份参评作品表加1份作品文字稿装订好即为一套,以此模式要求报送16套)。同时,参评作品须报送1份完整原件样报刊或,不得裁剪下来。(2)类、电视类:须报16套(要求同上),并将原版作品刻录到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中。每件作品只需刻录一张光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光盘表面需写明作品类型、作品名称和推荐单位。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把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3)网络类:须报16套(要求同上),每件参评作品需在作品简介中标明网页网址。专题类作品要求包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新闻类作品要求包含在线全部内容的网页。(4)摄影类:须报1套和原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5,并将原片刻录成光盘一并,光盘表面需写明作品类型和推荐单位。每张照片大小不能低于1.5M,同一推荐单位参评的所有摄影作品可刻录在1张光盘上。2.各推荐单位均须报送1张电子版的光盘,包括各个参评作品的作品表、报刊电视作品完整文字稿(脚本)、摄影类作品电子版图片。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并附5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期刊。4.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参评作品,按原文适用《评选办法》有关项目的字数、时长。每套须在原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七、评选程序(一)各市委委、综治办,自治区级各部门,自治区综治委各单位负责作品的初评,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初评,报送初评报告的,没有填写参评作品表的视为作废。并按“附件2”的分配数额,将入选作品和组织初评工作的情况报送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二)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委会由自治区党委委、自治区综治办、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复评专家组,分5个小组进行评选,即报刊组、组、电视组、网络组和摄影组5个小组进行评选。(三)获作品在平安广西网等网站公示一周,如公示的获作品存在虚假、错报、内容不实等情况,则予以撤换。八、寄送要求1.所有参评作品材料请用快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2.报送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3.寄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15号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委宣传处)梁健收,电话。邮政编码:530022宣传处邮箱:九、其他自治区党委委、自治区综治办、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享有获作品的使用权,本办法由自治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2015年度全区综治优秀新闻作品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一、各市及南宁铁局委各推荐作品篇(件):报刊55电视5网络5摄影4二、自治区级各部门各推荐作品篇(件):报刊54电视4网络4摄影4三、自治区综治委各单位各推荐作品篇(件):报刊54电视4网络4摄影4四、广西分社、人民日广西分社、中新社广西分社、法制日报广西记者站、中国青年报广西记者站各推荐作品篇(件):报刊5摄影5网络5五、广西日报、广西日推荐作品篇(件):报刊8摄影8网络5六、广西记者站推荐作品篇(件):电视5网络5七、广西人民、中央人民广西记者站各推荐作品篇(件):6网络5八、广西推荐作品篇(件):电视12九、广西新闻网推荐作品篇(件):网络6摄影5十、当代广西社推荐作品篇(件):报刊6摄影5十一、人民报广西记者站、检察日报广西记者站、报广西记者站可与自治区级部门共同推荐作品篇(件):5点击附件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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