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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旅游超市谁公开了“吃雪饼没变旺”的举报信?

一不小心,谢先生当了回“网红”。尽管网友花式调侃“没有吃够量”等,但,其实这是个令人“细思恐极”的话题:实名举报信,如此轻易就地晒到网上来,再遇到不公不正的问题,下一回,谁还敢做个勇敢的“小白鼠”呢?

谁公开了“吃雪饼没变旺”的举报信?这个问题不能含混不清,更不能敷衍带过。越是清朗、得彰,越要每个实名的举报人。地方监察部门不要忙着解决“边买菜”、“自费聚餐”等问题,倒是好好顺藤摸瓜,把实名举报者的恐慌与忧虑,消弭在温润如铁的制度刚性里。

“吃雪饼没变旺”,这是广告法要伤脑筋的问题;而向食药监举报却泄密,这是要的。2015年,市检察院曾通报称,过去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69件775人。其中,约有三分之一的立案侦查案件线索来自于举报。为保障举报人隐私不外泄,检察机关设置了专门的保密柜和密码锁放置举报线索,而查看线索更是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此举深得,也一度引发热议:职能部门究竟该以怎样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举报人的隐私等权益?谢先生“吃雪饼没变旺”的举报,既然被晾晒在网络上,依照当下的网监条件,倒查起来似乎也不太难。难就难在——相关部门有没有这个的勇气和魄力?有一点是肯定的,若此事果真成了儿戏、谢先生的委屈甚至成了段子手的创造素材,这就不单单是监督举报的耻辱、更是的硬伤。

更令人气绝的,是下面两个现实悖论:一则,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按照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的信息是要严格保密的,从法律角度是绝对不允许泄露的。如果有相关部门介入查实(是我们的问题的话),我们一定会。”但是,工作人员也认为,从写信者本人,到邮寄、接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有发生泄露的可能。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可以推论出:起码食药监领域的实名举报,简直就是四处漏风?二则,专家则认为,这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只有隐私的泄露产生了使者不堪其扰自寻短见或者有人借此上门,甚至对者使用了其人生和财产的行为等严重后果,机关才会受理。”换言之,你还活蹦乱跳的,就既不是社会治安案件、也不是刑事案件,连或都为力。

9月11日,广西南宁的谢先生,因看到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包装袋正面显著用较大字体标着“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便买了一袋单价5元的雪饼。可是吃了雪饼并没转运,一气之下,谢先生写了封实名投诉举报函。诡异的是,9月23日,谢先生居然在某微信群里看到了他寄给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这封举报函,落款处姓名、电话等信息竟然都没打马赛克。(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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