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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12月30日起,新乡市取消个人商转公贷款业务

   12月20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发布通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变化有二,一、取消“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提取业务,二、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此公积金新政自2019年12月30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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