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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蘇州發佈穩樓市新政:新房售價一年內漲幅不宜超過12%

3月18日,蘇州市人民下發《關於進一步促進蘇州市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共包括10項措施,一是加強土地供應管理,目前,針對市區商品住宅去化期較短的情況,要適時調整供地計劃,加快土地供應,穩定市場預期。二是完善商品房預售管理,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後,預售房源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全部對外公開市場銷售。三是強化商品房價格管理。四是建立市場平準房源機制,市區(不含吳江區)應全面清理已建和在建定銷房、安置房源,將滿足徵收安置需要後剩餘房源,作為平抑市場房價房源分批投放市場。五是加強房地産稅收監管,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準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強化土地增值稅等稅種的徵管和稽查。六是全面清查金融違法行為,查處銀行機構資金變相流入首付房貸情況,商業銀行間利率競爭及與房産仲介違規合作行為,加強貸款人資格審查,清理首付貸等場外加杠桿模式,遏制房地産市場投機行為。七是加大市場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違規囤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違規展銷和違規發放貸款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八是提高市場動態監管水準,指導房地産開發企業科學合理定價,切實規範房地産市場銷售行為。九是加強社會輿論引導。十是加強部門協調聯動。

蘇府[2016]32號

核心提示:商品房在對外銷售時,同批次房源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宜調高,6個月內調高幅度不宜超過6%,12個月內不宜超過12%。

八、提高市場動態監管水準。加強房地産市場監測,對房地産項目進行全過程數據綜合分析,科學調節全市土地供應規模和開發建設進度。指導房地産開發企業科學合理定價,切實規範房地産市場銷售行為。加強完善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信用評價系統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貨幣資本金分類監管和預售資金監管,強化商品房開發建設、預售許可、交付查驗和備案管理等各項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一條內容規定,加強商品住宅價格監管,市區(不含吳江區)新批准商品住宅項目在對外銷售時,同批次房源應當一次全部公示銷售價格,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宜調高,6個月內調高幅度不宜超過6%,12個月內不宜超過12%,同一批次房屋間價格不得調劑使用。同一批次不同類型房屋價格可以區別定價。下一批次備案預售價格不宜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房屋成交均價的6%。

九、加強社會輿論引導。加強房地産市場及相關資訊公開,科學制定全年土地供應計劃,及時向社會公佈,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加強媒體宣傳和引導,倡導消費,共同推動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三、強化商品房價格管理。加強商品住宅價格監管,市區(不含吳江區)新批准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可時,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科學合理確定申報價格,並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嚴格按照明碼標價格式要求,全部進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商品房預售系統。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將申報價格報送價格主管部門。在對外銷售時,同批次房源應當一次全部公示銷售價格,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宜調高,6個月內調高幅度不宜超過6%,12個月內不宜超過12%,同一批次房屋間價格不得調劑使用。同一批次不同類型房屋價格可以區別定價。下一批次備案預售價格不宜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房屋成交均價的6%。

各市、區人民,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五、加強房地産稅收監管。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準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強化土地增值稅等稅種的徵管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産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産生的稅收漏洞。

易居中國執行總裁丁祖昱指出,2016年春節前後,部分城市房地産市場出現了非的快速上升,以深圳、蘇州、合肥、南京等2015年熱點城市為甚。其中,蘇州部分項目當前售價較去年12月末漲幅達到20%-40%,市場已經出現了泡沫。當前從案場熱度來看,無論是蘇州、南京、上海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滑。他認為,以往來看,市場最火爆的時候往往意味著新一輪調整的開始。大家,風險已來!

四、建立市場平準房源機制。市區(不含吳江區)應全面清理已建和在建定銷房、安置房源,確定扎口管理部門或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定價機制,將滿足徵收安置需要後剩餘房源,按照現房、期房銷售條件完善有關手續,根據市場情況,作為平抑市場房價房源分批投放市場。

市關於進一步促進蘇州市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

十、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各市、區要切實履行促進本區域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各級要建立促進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配合,細化工作措施,共同做好穩定房地産市場的各項工作。

二、完善商品房預售管理。加強商品住宅項目(低密度住宅、政策性住房和非居住商品房除外)預售許可管理,市區(不含吳江區)3000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項目分期開發的,每期申請預售面積不宜低於30000平方米(尾盤除外),3000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項目宜一次性辦理商品住宅預售許可。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後,預售房源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全部對外公開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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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市場執法檢查力度。住建、國土、規劃、物價、工商、稅務和金融管理等部門要各司其職,規範房地産市場資訊發佈和各類房地産展銷行為,加強對房地産企業和項目的監管,加大對違規囤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違規展銷和違規發放貸款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一經查實,要嚴格依法處理並記入企業當年信用不良行為記錄。

各市及吳江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一、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強化土地供應和房地産市場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非住宅用地供應,優化區域土地供應節奏,根據市場需求變化適時調整土地供應計劃,保持房地産用地市場供需基本平衡。在商品住宅供應偏緊、庫存較少的區域,增加土地供應量;在商品住宅庫存量較高區域,控制土地供應量。同時,加強出讓后土地管理,建立跟蹤警示機制,對取得土地滿一年未開發的予以書面警示,滿兩年未開發的堅決依法收回,加快土地開發上市。目前,針對市區商品住宅去化期較短的情況,要適時調整供地計劃,加快土地供應,穩定市場預期。

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針對當前我市房地産市場出現的新形勢、新特點,經蘇州市人民第5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就進一步促進蘇州市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六、全面清查金融違法行為。金融監管部門要對本地區的P2P、小貸公司以及涉及眾籌買房、首付貸或其他涉及高杠桿房貸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相關企業名單、數量、産品模式;查處銀行機構資金變相流入首付房貸情況,商業銀行間利率競爭及與房産仲介違規合作行為,加強貸款人資格審查,清理首付貸等場外加杠桿模式,切實防範金融風險,遏制房地産市場投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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