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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你的到手工资可能有变

注!意!了!

从7月1日起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下限有调整了

先划重点

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746元

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

各为2730元,合计为5460元

下限为1810元

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6月30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

《关于调整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据介绍

设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是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的必要手段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控高保低

有利于维护和平衡职工权益

防止出现因住房公积金缴存差距大

引起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

职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形成分配不公的矛盾

同时也有利于保障

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南宁市自2007年以来

每年都向社会公布

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

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也是我国各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通行做法

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设定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下限为1810元

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南宁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9年度

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为90986元

缴存基数上限计算方式:

90986÷12×3=22746元

月缴存额上限计算方式:

22746×12%=2730元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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