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宁魅力  生活

注意!在南宁市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出仓证明!

近日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关于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

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的通告

具体如下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市将对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查验监管,现通告如下:

一、我市设立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南宁壮宁冷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经开区友谊路21-2号)三家冷库为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凡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到监管仓开展查验并 取得《南宁市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出仓证明”),方可进入市内储存、使用、加工、销售。

二、监管仓所在城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派驻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货主(所有人、购货者、承运商、接货人)应在进口冷链食品抵达南宁前24个小时向监管仓所在城区(开发区)联合工作组提交《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查验报检单》(以下简称“报检单”)报备。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在接到报检单后应及时受理并将受理号反馈给货主。

三、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应根据报检单对外埠入邕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查验,查验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凭证、消毒证明等,确保手续齐全、货证相符后方可出具出仓证明;如未取得核酸检测凭证、消毒证明的,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应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全面消毒和核酸采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出仓证明。

四、从2020年12月5日起,在南宁市内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出仓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南宁储存、销售、加工。

五、本通告实施前,南宁市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主动将货物信息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申报,按照要求消毒并开展核酸检测后,取得核酸检测凭证、消毒证明后方可储存、销售、加工。

六、本通告实施后,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运输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七、本通告自2020年12月5日起实施。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2日

最新!新增确诊病例18例,其中本土病例1例

12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7例(上海6例,福建6例,广东2例,四川1例,云南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1例(在天津);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17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46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现有疑似病例8例。累计确诊病例393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690例,无死亡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6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1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34例(境外输入227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541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6802例(出院5511例,死亡1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693例(出院574例,死亡7例)。

12月5日疫情通报:解除隔离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12月5日0至24时,全区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区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本日解除隔离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现无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63例,累计治愈出院260例,死亡2例,现有在治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校对 |晓旭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马克西姆钢琴曲
  • 编辑:小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