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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造假是直播带货“潜规则”? 国家网信办出手了

这个“双11”,你囤了多少货呢?其中又有多少是被网络直播带货所吸引的?13日,据国家网信办消息,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并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近段时间以来,网上爆出了不少网红明星在直播带货时,存在关注度和成交量不匹配的问题。某知情人士通过社交平台发文称,和叶一茜合作直播茶具,单价是200多元,叶一茜卖出去总金额不到2000元,而当时直播间显示的在线观看人数近90万;他还给吴晓波付了60万元坑位费,实际成交5万元都不到。而某平台给出的数据,叶一茜的12场直播中,场均销售额144.1万,场均总浏览171万。很显然,这样的数据与实际的成交结果并不相符。随后,叶一茜回应称,已退还品牌全部费用。由此,关于直播平台是否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某直播运营公司主播 紫云

流量数字是几百万、几千万的,但是商家的话,看她主播后期的销量不成正比的话,那这个数字就是明显造假。

而这些数据造假,在技术上并不难实现。

某直播运营公司负责人 何先生

软件这个东西呢,就有开发,就有程序设计代码这样的一些功能在里面。(它有什么功能?)像自动点赞自动刷屏啊都有,这些都可以自动造假的。

某直播运营公司主播 紫云

就是专门有个专业团队进行配合,就是联系好了之后,当天直播的话一旦开播了,当天就是可能会有个内部的群啊,或者是一个数据啊,刷数据那种机器啊,然后撑上去。

今年“双11”,直播带货的促销方式愈发流行。记者调查发现,直播带货如火如荼的背后,有些存在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问题,被蒙骗的商家不少最终赔钱,同时一些只认钱不看品质的“无底线”带货,也直接坑害了不少消费者,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

业内人士

通过刷单,可以让我们账面的数据会变得比较好,我们的评价各方面都能够呈现给消费者,让消费者看到这是个可信任的产品,但是这是存在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直播带货流量造假不少见

各地已在加大查处力度

记者注意到,针对直播带货流量造假行为,各地已在加大查处力度。浙江金华近期查处了一起通过刷单为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的案例,当事人陈某制作的专用流量刷单软件,为电商平台直播虚增观看人数、评论数、点赞数,违法经营额272.6万元。监管部门认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流量刷单等方式,帮助经营者提升直播间粉丝量、点赞数、观看人数等,违反了有关规定,属于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广西金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栗嘉欣

直播销售行为,实际上来说是一种广告推广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约束,约束主体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广告主,就是提供商品的商家;第二个是发布者,就是网络直播平台,第三个是代言人,也就是网红。

纠正行业不良风气 亟需给数据“挤水分”

正在征求意见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分为总则、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附则共5个部分,对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做出多项规定。《规定》指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不得为其推广、引流;不得侮辱、诽谤、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对于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广西金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栗嘉欣

消费者看到有这么大的数据而去购买商品,就以为这个商品质量特别好,于是就跟风进行购买,但是等商品真正买到后,才发现并没有那么好,于是产生了损失,此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消协进行维权,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维权。

海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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