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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罚! | 直播预告

创城进行时,全民在行动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文明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自觉遵守文明停车

城市道路秩序更加整齐有序

城市面貌会变得更加美丽

前几天

这条新闻刷爆了南宁人的朋友圈

(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的公告 )

一周多的时间过去了

在南宁的大街小巷

现场情况到底如何呢?

市民的感受如何呢?

我们将会直击现场

重点来了!

我们将直播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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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直播预告

直播节目:1074交通台《大嘴说交通》联合南宁交警部门

直播时间:6月28日9:30

直播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

直播平台:微博双平台并期直播,微博搜索“1074交通台”“南宁交警”

主播:南宁交警小黑、1074交通台主播晓旭

南宁交警小黑

1074交通台主播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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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直播预告

南宁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 张善业

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道路

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

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的公告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的批复》(桂政函〔2020〕45号)之规定,自即日起,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予以调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6月22日零时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负责此项行政处罚。

二、2020年6月22日零时前,已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发现且依法采取告知措施,但尚未处理完毕的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2020年6月22日零时前,已由有关政府部门在人行道施划的摩托车停放标线,在本通告公布后仍继续有效,摩托车驾驶人在人行道停放摩托车时,应当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出人行道及停放车辆。

2020年6月22日零时前,已由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在人行道施划的汽车停放标线,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对确有停放需求,且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国家标准重新施划,准予使用;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予以撤销。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9日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予以调整。

自2020年6月22日零时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负责此项行政处罚

连日来,南宁交警部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持续开展人行道上机动车违法停放整治,还路于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怎么处罚呢?

如果路段设置有禁停标志:

机动车有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对该机动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和记3分

如果路段未设有禁停标志:

机动车有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对该机动车驾驶员处以处以罚款150元和不记分

欢迎广大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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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

在停车时要换位思考

与人方便,予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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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陈夕 编辑、记者: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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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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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残破的古旧羊皮纸有什么用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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