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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助献血名义大肆卖血 南宁挖出6名吸血鬼

以互助献血名义大肆卖血 南宁挖出6名吸血鬼

  按照我国献血法规定,当临床用血出现紧张局面时,可实施患者家属、亲友之间“互助献血”。然而,在南宁,有这样一种“血头”,通过发放“互助献血”小卡片或者利用微信、QQ发布信息,获取需要用血的患者信息及卖血者信息,然后将卖血者组织到南宁市中心血站,以“互助献血”的方式将血液定向卖给患者,从中非法获取中介费及差价。

  近日,犯罪嫌疑人徐洪×、岑某等6名“血头”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随着这些“血头”的落网,一个对病患大肆“吸血”的黑色交易市场被揭开了内幕。

  南宁的王先生是一个热心人,经常参加自愿献血活动。今年1月份,王先生在微信上通过查找附近的人主动加了一个昵称叫“小雪”的好友。“小雪”说,王先生以后去南宁市中心血站献血的同时,可以得到300元的补助。王先生原本每年都会自愿献血,现在听说还能拿补助,立即答应跟“小雪”去献血。

  根据约定,过了两三天,王先生在南宁市中心血站门口,拨通了“小雪”提供的电话号码,结果见面才发现“小雪”是个男的,自称小徐。小徐递给王先生一份互助献血单,让他进血站献血前拿给盖章。王先生一一照做,在血站抽了400毫升全血,之后,给了王先生一本献血证、30元现金、一盒牛奶和一盒饼干。

  王先生注意到,互助献血单一共有两联,一联是粉红色,一联是,那张交给了,粉红色的则被小徐收走。随后,小徐当场给了王先生300元现金,并对王先生说以后如果需要用血,随时可以打电话联系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参加这种有补助的“互助献血”很多都是在校学生。去年8月底,小刘同学在学校里用手机玩“陌陌”聊天软件时,一个陌生人主动加小刘为好友,并问小刘是否有意要帮助别人。对方说如现在能到血站献400毫升血,除了可以得到血站30元的补助费,还将另外获得300元的费用。小刘十分爽快地同意了。第二天,小刘如约来到血站门口,和他接头的还是上文的那个小徐,小刘献血拿钱的全过程也是与王先生如出一辙。

  此后,王先生和小刘再也没有和小徐联系过。直到小徐东窗事发,他们才知道这个热心人实际上是一名“血头”,是借着互助献血的名义,组织人员进行有偿献血,然后从中赚取差价和中介费。一个“不小心”,王先生和小刘都成了卖血者。

  对于“血头”,杨先生既气愤又无奈。去年8月20日,杨先生的妻子在南宁一家医院生小孩准备做手术,医生让杨先生到南宁市中心血站互助献血,这样医院才能提供血液给其妻子做手术。当天上午,杨先生赶到血站准备献血,但血站医生却说杨先生体检不合格。这可把杨先生急坏了,他走出血站门口开始打电话给亲友,想请人过来帮他互助献血。这时,旁边一个中年男子听到杨先生所说的内容后,立即凑上来跟他搭话:“需要互助献血吗?我可以帮你找人献血。”杨先生马上说:“需要啊。”该男子随后不紧不慢地说:“现在献血的都是一些学生或年轻人,需要给一些营养费给献血的人。”

  当得知杨先生需要800毫升血液时,该男子直接提出要2000元“营养费”,并保证所需血液送到杨先生妻子所在的医院后再收钱。杨先生以为自己遇到了热心人,感激不已,同意了对方的条件。第二天,杨先生妻子所需的血液到位,当天下午5时许,该男子打电话给杨先生约在医院住院部见面。当时杨先生身上只有1900元,对方也挺“爽快”,拿了1900元就走了。

  实际上,杨先生遇到的这名热心人正是“血头”徐祖×。听说徐祖×等人落网后,杨先生的心情倒是挺复杂的,他表示,对方毕竟是化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这种利用别人求血心切的困境大赚其钱的做法他也十分痛恨。

  早在去年4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就向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反映称,南宁市存在若干有组织、有规模的非法血液买卖犯罪团伙,在南宁市中心血站周边及多家医疗机构、网站非法宣传、组织人员进行血液买卖,从中谋取私利。经过审查,南宁警方同时对多起非法组织卖血案立案侦查。

  今年3月25日下午3时许,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举报线索,在科园大道的南宁市中心血站门口将涉嫌组织卖血的徐祖×、徐洪×等人抓获,后移送高新公安分局处理。同日,岑某、丁某、曾某、赵某等4名“血头”也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警方调查,徐祖×伙同丁某、曾某、徐洪×等人组成不确定临时团伙或零散个体,在南宁市中心血站、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院等处采取粘贴、发放“互助献血”小卡片,并在微信、陌陌、QQ上发布有偿献血信息,招揽买血者,然后安排献血者前往血站献血,并通过互助献血单指定给买血人。

  据今年三十出头的徐洪×交代,去年九至十月份,他正好有一个亲戚需要互助献血,他就去血站了解情况,认识了一个自称“老丁”的“血头”。经过了解,徐洪×觉得这行挺有“市场”的,于是就自己当起了“血头”。徐洪×坦言,他知道非法献血中介是违法行为,但他还是因为贪图利益铤而走险,至案发时,徐洪×共组织实施了50次左右的献血中介活动,获利约1万元。

  另据徐祖×交代,去年因没有找到工作,他才开始跟着老乡徐洪×当“血头”。招揽来“生意”后,徐祖×会支付给献血者每400毫升血液三四百元的报酬,然后再收取受血人或介绍人600元-1000元不等的费用,从中赚取差价。据其供述,从去年10月至落网时,他每个月大约能获利2000元,共成功组织卖血十余人次。

  西乡塘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徐洪×等6人以动员、串联、联络方式组织他人通过互助献血出卖血液,从中赚取差价,违反我国相关献血规定,盈利超过2000元,次数超过3次,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徐洪×等6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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