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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眼睛!南宁一小区有个“空中农场” 一栋楼能清理出100只鸡!

  今天(7月23日)上午9点,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安、等部门100多人,到邕州老街南船新区居民小区对违规饲养家禽家畜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邕州老街南船新区居民小区,上到楼顶看到的都是一片郁郁葱葱的菜地,菜地划分为多个小块,有的用砖块砌成,有的用泡沫箱放土搭建,菜地上还有搭架让瓜果生长。

  除了种菜外,也有多处饲养家禽的,鸡被关在笼子里,还有养狗、养猫的;由于饲养家禽家畜有粪便流出,人在楼顶不时闻到臭味。

  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蒋生利介绍,今年初,接到居民投诉邕州老街南船新区楼顶存在违规饲养家禽家畜行为,随后派出人员前来调查,并以城区政府名义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但一些居民不服从整改,依然违规种植、饲养。当天组织公安、、街道办、社区等部门人员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工作,对违规种植的菜和违规饲养的家禽家畜进行清理销毁。

  记者在一栋楼楼顶现场看到,在一个多小时的整治中,执法人员清点出了100多只违规饲养的鸡。执法人员称,该小区每栋楼楼顶都存在违规饲养家禽家畜的情况,估计该小区约有500多只违规饲养的鸡,另外还有违规养狗、养乌龟的。一违规养狗的女子告诉记者,今年初由于自己怀孕不能在家里养狗,于是才把狗狗改养到楼顶。

  对于在居民楼顶违规饲养家禽家畜,该小区一居民认为,小区里面本来就不应该饲养家禽家畜,因为饲养家禽家畜会产生粪便,味道很臭,此外还易滋生病菌;与此同时,在楼顶乱搭乱盖,存在安全隐患。据悉,不止是该小区楼顶存在违规种植、违规饲养家禽家畜行为,南宁市其他一些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除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以外,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其他乡(镇)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放养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养殖专业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立即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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