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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增2例确诊19例!最新“十严格”发布!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

近期疫情多发,大家要做好防护措施。

消息速览

  1. 广西疫情
  2. 全国14天之内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动态
  3. 东兴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其中一名为1岁女婴
  4. 共同抗疫,多地驰援东兴
  5. 广西最新“十严格”! 建议所有来桂人员抵桂后进行核酸检测

  6. 疫情防控期间, 沿边沿海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

广西疫情

12月26日0—24时,我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另有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当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另有1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6例,治愈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3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7例。

当日新增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6人,现有密切接触者73人。

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93例,累计治愈出院340例,死亡2例,现在治确诊病例251例。

全国14天之内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动态

截至12月26日24时:

全国14天之内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按首字母顺序排序):安徽、北京、福建、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上海、四川、天津、云南、浙江

(数据统计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东兴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

12月25日12时至12月26日19时,东兴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已闭环转运至救治中心隔离治疗,病情平稳。现公布病例18、19的基本情况:

病例18,男,32岁,住东兴市江平镇万尾村。

病例19,女,1岁,住东兴市江平镇万尾村。

12月24日-25日,东兴市进行了第三轮核酸筛查,共筛查17.13万人,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共同抗疫,多地驰援东兴

自东兴市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以来,东兴市共组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志愿服务队1167支,志愿者人数20924人,累计开展志愿活动43374人次。

疫情无情人有情,东兴疫情以来,多地驰援东兴↓

玉林

12月26日下午,玉林市疾控中心再次闻令而动,火速集结第四批应急队员2人,该中心第一党支部书记李劲锋主动请缨,带队驰援防城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此批队员是玉林市疾控中心派出的第4批支援国门边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队伍。

自治区中药局

12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中医药局了解到,东兴出现本土病例后,自治区中医药救治专家组对确诊病例按照“一人一方”开展中西医结合救治,并拟定预防中药方,将持续每日2万人份以上,对中高风险地区人群实现“愿服尽服”。

梧州

梧州市疾控系统在全力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同时,24日上午增派梧州市疾控系统应急队伍22名精兵强将出发驰援东兴。至26日,梧州疾控系统共有30人奋战在东兴疫情防控最前线。

广西最新“十严格”!建议所有来桂人员抵桂后进行核酸检测

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的通知。

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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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公共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人员分流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辖区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二、严格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要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要加大对本单位员工信息排查力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诊排查。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

三、严格加强公共场所出入健康码核验管理

严格实行公共场所出入广西健康码核验工作,在火车站、汽车站、地铁、机场、客运站、电影院、剧院、艺术展馆、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宾馆、酒店、饭店、餐厅、医疗机构、旅游景区、高速公路休息站等公共场所严格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工作。在各公共场所出入口,派专人监督出入人员扫码通行。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扫码或使用截图及非本人健康码出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加强对出入口、电梯、通道等的合理规划和布局,要设置引导线、“一米线”,做好人员疏导分流,避免人流拥挤。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等措施,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并劝导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加强巡查,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五、严格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当场所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要先对人员进行管控,并立即报告社区和卫生健康、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及可能采取的暂停营业、封闭管理、终末消毒、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六、严格做好场所清洁消毒

安排专人每日对出入口、营业大厅、公共卫生间、电梯、楼道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2次以上的清洁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标识。加大对与人员接触较多的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公共用品和设施的消毒频次。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

七、严格做好室内通风换气

各场所要时刻保持封闭区域空气流通,优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正常运转,定期对送风口、风管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要提供除湿装置,将湿度控制在最佳范围内。

八、严格疫情防护物资配备

场所管理单位要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用品,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要设置隔离观察室,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九、严格加强健康宣传引导

要通过场所张贴和摆放宣传海报、宣传横幅、以及相关视频、LED屏幕滚动播放标语等,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群众、员工注意自我防范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场所防控要求,有序流动,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十、严格配合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责任和义务。为了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安全,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无禁忌症的人群,均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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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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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坚持全区疫情防控“一盘棋”思维,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严格压实属地、部门、行业、个人“四方责任”,严格做好风险人群入桂前及抵桂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格返桂来桂人员防控管理

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按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三、严格加强返桂来桂人员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铁路、民航、交通运输、公安、商务、文旅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返桂来桂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加强人员在区外前端、途中及抵桂全过程的政策告知,对未按要求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及时要求其进行采样检测。建议所有返桂来桂人员抵桂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遵守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

风险人员进入社区,纳入社区管理后,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门。如不按要求引起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从速从快进行处理。

五、严格加强人员聚集管理

返桂来桂人员应减少聚集,少串门、少走动,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倡导节庆文明新风, 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少摆席、少参加宴会、控制家庭聚会,不搞联欢、不搞游园,提倡网络拜年。

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返桂来桂人员应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七、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来桂返桂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八、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来桂返桂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口岸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一米线”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九、严格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吃水果要洗干净、去皮,避免直接接触生食或半生食冷链食品,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和刀具要分开。勤洗手,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礼仪。

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强化疫情个人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各类场所测量体温、登记信息、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配合问询,如实告知个人行踪和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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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我区沿边沿海市县人员、

车辆、海上船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防沿边沿海市县疫情输入输出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车辆、海上船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流动管理

(一)减少辖区内人员流动。 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沿边沿海市县。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报告责任、配合责任等,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做好防控工作。

(二)实行人员流动报备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人员(含常住及临时居住)外出(跨县,不含城区)等须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如实说明外出去向,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边民、渔民在抵边、海上生产作业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生产作业,同时严禁私自接触外籍人员;抵边、海上生产作业返回后,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行程轨迹及生产作业的有关情况。

(三)严格管理外来人员。 外地人员进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接受核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管理。外地人员离开沿边沿海市县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沿边沿海市县车辆管理

(一)加强“三码联查”工作。沿边沿海市县须在省际、市际、县际三级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和公安检查站(执法站)等区域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对出入疫情防控期间的沿边沿海市县的车辆进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行业主体、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车逢人必查。

(二)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车辆的查缉整治,持续强化设卡拦截、高速公路出入口检查、服务区引流、环桂环邕检查站查缉,依法清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装运走私货物行为。

(三)严格客运网约车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依法打击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等行为。加强边境沿线违规经营网约车的查处力度, 发现网约车疑似非法运送“三非”人员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海上船舶管理

(一)推行海上船舶进出港口码头行程查验。沿边沿海市县要在大小港口码头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停泊在港、进出港口码头的船舶按规定登记查验行程码。 对上岸船员必须按规定查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做到逢船逢人必查。

(二)落实海上船舶出海报备(审批)制度。海上作业船舶要落实出海报备(审批)制度,乡镇船舶(排)须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在册渔船向渔港所在地渔政机构报备;客货船须向海事部门报备。报备信息包含:进(出)港时间、事由、作业海域和随船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情况、接触船舶及人员情况、北斗导航网格码等。 所有出海船舶必须自觉接受海警、海洋与渔业、渔政、公安、海事等有关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严厉打击“三无船舶”。 严禁“三无船舶”在我区管辖海域、港口码头、通海河道等区域航行、停泊、作业。公安、交通运输、渔业、海警等部门要依法查缉“三无船舶”、装运走私货物船舶,强化海域、通海河道巡查。对查处的“三无船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四)严格海上船舶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海上船舶实施监管,对于利用各类船舶从事走私、偷渡、非法载客、非法雇佣外籍船工;或人为关闭AIS或北斗定位系统、违规与外籍人员接触、海上非法交易渔货物、被外国军警或公务船登检后隐瞒不报等行为, 导致出现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厉打击。

四、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责任

(一)强化网格化责任落实。 沿边沿海市县要扎实推进联防联治、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社区(村、屯)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抵边村屯实有人口管理,落实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抵边村屯驻点值守、护边员定期巡查等措施。

(二)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沿边沿海市县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加强所辖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所有单位要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延期的就延期,能线上举办的就线上举办;对于确实需要举办的要缩小规模,审慎评估人员范围,落实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三)从严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 在沿边沿海市县辖区内的居民中积极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范围,严格酒席规模及申报程序,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沿边沿海市县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积极走村入户,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反走私、“三非”人员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自觉维护沿边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 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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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辛苦了!

东兴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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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桂风起、广西疾控、防城港新闻网、玉林发布、930老友记、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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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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