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宁资讯  资讯

下个月起,南宁市中心城区不准这些车使用!违者罚款5000元

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南宁印发了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区域的通知》,

要求从今年8月1日起,

肉眼可见排放黑烟的挖掘机、叉车、

吊车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将不能在南宁城市中心使用。

图:摄图网 非新闻图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刘传介绍说,

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是指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生产的

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

主要类型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

房屋拆迁、园林绿化、水利施工、

道路桥梁施工、交通物流等自有、租用、

借用的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

推土机等各类用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有效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通知》规定,

南宁绕城高速及以内区域,

即S5101南宁外环高速

(安吉互通立交至玉洞西互通立交段)、

G7201南宁绕城高速

(玉洞西互通立交至石埠北互通立交段)

和G80广昆高速

(石埠北互通立交至安吉互通立交段)

组成的高速公路环线围合的区域,

涵盖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

邕宁区、经开区、高新区、西乡塘区

及五象新区等城区和开发区,

也就是说,

南宁市的中心城区范围

将不能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只能使用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的

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图:摄图网 非新闻图

“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

相当于50至8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

该负责人说,相对于机动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流动性大、底数不清、

污染排放占比大、污染控制技术落后等问题,

这些大型机械的“黑尾巴”屡“剪”不止,

成为当前南宁大气污染控制的薄弱环节,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成为南宁市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破解南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问题,

近年来,

南宁市通过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立法、

开展编码备案登记,

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等,

逐步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

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

守护“南宁蓝”展现新成效。

今年上半年,

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

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3,

同比改善5%。

图:摄图网 非新闻图

此外,《通知》还规定,

在禁用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责令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限期改正,

处5000元罚款。

该《通知》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如果你是挖掘机、叉车、吊车等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司机,

那你可要注意咯!

点个

930老友记、南宁日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