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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网约车新规4月1日起施行

广西防城港市网约车新规4月1日起施行

  人民网防城港3月24日电(陈燕)3月23日,广西防城港市召开《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会议披露,防城港市网约车新规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实施细则》是继《防城港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防政办发〔2013〕72号)后出台的第二部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地方政策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等活动,是防城港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网约车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对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和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满足社会发展新业态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网约车服务平台、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二十五条,对网约车规范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将负责全市网约车行业的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统一规范其申办流程。此外,该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遵章守法是具备网约车驾驶员资格的敲门砖。

  在保障乘客安全方面,《实施细则》要求网约车服务平台“应通过安装车载终端等手段,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一致”,要求“运营期间应实时采集驾驶员人像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与驾驶员上传身份资料进行对比,确保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同时,要求网约车车辆“由服务平台统一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和车内摄像头及司机身份识别系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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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西网约车最新消息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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