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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最新出行提醒!涉及海曙、宁海这些区域

@宁波人最新出行提醒!涉及海曙、宁海这些区域

  为保障新芝小学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新高路(高塘路-新芝路)进行分段封闭施工,具体如下:

  1、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7月6日,新高路(高塘路-2弄西消防通道口)封闭施工,禁止一切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新高路(新芝小学东侧路-2弄西消防通道口)临时恢复双向通行,以保证小区车辆正常进出。

  2、自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8月31日,新高路(新芝小学东侧路-2弄车行道口)封闭施工,禁止一切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新高路(2弄车行道口-高塘路)临时恢复双向通行,以保证小区车辆正常进出。

  3、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高路(新芝小学东侧路-新芝路)封闭施工,禁止一切机动车通行,施工期间新高路(新芝小学东侧路-高塘路)临时恢复双向通行,以保证小区车辆正常进出。

  另因交通组织调整,自2023年2月14日起,解放南路仓基街西口取消早晚高峰禁止左转的交通管制措施,允许车辆由仓基街左转进入解放南路;环城西路广安路南口取消早晚高峰禁止左转的交通管制措施,允许车辆由环城西路左转进入广安路。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为保障孝闻片区街巷综合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文昌街(永寿街-西河街)、中央花园西侧路(西河街-西河巷)进行交通组织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9月30日文昌街(永寿街-西河街)道路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双向通行,仅允许周边小区行人及非机动车进出文昌街。

  二、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9月30日对中央花园西侧路(西河街-西河巷)道路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双向通行,仅允许中央花园车辆进出西侧路。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为确保兴宁路(外环中路-徐霞客大道)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兴宁路(外环中路-徐霞客大道)施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管制期间过往车辆缓慢通行或绕道出行,并根据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和现场人员指挥安全、有序通行。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以理解和支持。

  日前,市政府印发《宁波市提信心扩需求增动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聚焦扩大有效投资、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等8个领域,共72条政策,旨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起来看↓

  围绕增强发展后劲,扩大有效投资。“72条”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土地、能耗等资源要素支持,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加快重点领域投资,紧扣“有效”,聚焦补短板,着力抓项目。

  围绕培育内生动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72条”包含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推进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等。据悉,今年,全市将力争新增科技型企业300亿元。

  围绕夯实发展根基,壮大先进制造业。“72条”提出加大财政综合支持力度,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超常规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培育“大优强”“绿新高”企业,同时从产业基金、金融服务、工业用地、“腾笼换鸟”及人才引育等方面,加大要素资源向先进制造业的倾斜力度。

  此外,还有围绕提升产业质能,做强现代服务业;围绕激发需求潜力,拓展内外市场;围绕提升辐射能级,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等一揽子措施,突出协同驱动,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以高质量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围绕缩小城乡差距,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72条”提出包括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加大耕地垦造和整治力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等措施,推动化解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可持续均衡发展。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围绕推进共同富裕,改善民生福祉,“72条”提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及支持推进“浙里甬有善育”“浙里甬有颐养”“浙里甬有优学”“浙里甬有健康”“浙里甬有保障”,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市发改委及市直机关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协调推进和落地兑现,确保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全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超长”寒假即将结束,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于2月8日开学。2月5日,余姚市教育局召开党委会议及食堂工作会议,就“幸福学生餐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专题研究。记者了解到,新学期起,余姚市各校将全面实施“幸福学生餐工程”,办好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食堂,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新学期起,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不承包或变相承包。在校生规模较大、自主经营管理存在困难的高中段学校,经审批后可通过公开招标、择优方式,选择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提供托管服务。学校与餐饮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依据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最长签约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余姚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和享受政府补助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其食堂食品原材料纳入定点采购管理。同时,建立起学校食堂食材常态化核查监管机制,由核查小组对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食品安全等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原材料采购信息在余姚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学生吃得健康营养,新学期起,各校食堂将有针对性地开发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营养均衡的饭菜。每周的菜谱由厨师和学校保健教师共同商定,学校把关审核后在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APP及食堂醒目处公布。

  此外,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将在新学期实现全覆盖。学生集中用餐时,学校相关负责人、任课教师和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各校将定期开展食堂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陪餐、监督,并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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