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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风险来袭 检察机关亮剑出击

  近日,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0万元的特大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陆某甲、陆某乙以诈骗罪已依法批准。这是该院办理的十二师首起网络诈骗案。

  2016年5月,广西籍犯罪嫌疑人陆某甲、陆某乙通过登录58同城网招聘频道,获取了乌鲁木齐某贸易公司的名称及联系人的QQ号码,并通过百度搜索获取了该公司代表人张某的姓名。之后二人将自己QQ号呢称更改为张某,通过添加该公司联系人为QQ好友的手段,进一步骗取该公司会计孙某为QQ好友。5月11日,二人冒充张某以支付往来款为由,通过QQ留言,先后三次让孙某向其提供的帐户汇款:第一次汇款15万元,第二次汇款65万元,在其要求第三次再汇35万元时,被孙某察觉到端倪,该公司损失80万元。两笔钱先后汇至陆某二人于网上购买的广东籍李某、广西籍周某和王某银行卡上,再由广西籍韦某持上述银行过南宁市三家个体工商户持有的银行POS机刷卡套现,韦某收取32万元手续费,陆某二人获利48万元。

  因该案属十二师辖区破获的第一起网络诈骗案,犯为实施地在异省,加剧了案件办理难度,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派遣侦监提前介入该案、学习网络犯罪相关法律,参与机关对该案的侦查、讨论,对如何从网络上搜集、确定犯罪嫌疑人、怎样等提出具体意见。2017年1月13日,犯罪嫌疑人落网,2月12日,机关向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承办人认真细致审查案卷材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详尽讯问,2月18日,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认定陆某二人行为构成诈骗罪,遂对陆某二人批准。

  此案表明,网络诈骗陷阱无处不在,网络诈骗犯罪已“入侵”十二师辖区。鉴于该案属近年来新兴且发案率飙升的网络诈骗犯罪,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同时将结合办案于近日深入辖区开展各类网络诈骗预防,通过打好“打防结合”组合拳,遏制网络诈骗活动蔓延势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注意避免个人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资料外泄,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在汇钱、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账号,不给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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