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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多份配套文件密集出台 促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产业项目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日前,福州市出台多份配套文件,涉及保障产业用地、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开展企业走访帮扶活动等多方面,努力为产业发展营造一个更实在、更优越的环境。

  《福州市保障产业用地的实施意见》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支持产业发展

  科学规划,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根据各县(市)区现有产业结构、产业基础,在新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化全市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划定产业用地控制线,确保全市产业用地不少于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20%,促进产业积聚,形成产业链。

  灵活供地,实行差别化管理。根据产业不同生命周期和企业用地需求,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形式,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供应。产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全程服务,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园区管委会将项目的产业类型、开发利用现状、产值、税收、发展潜力、考核结果、改造提升意愿等纳入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全程服务。园区企业股权、土地、厂房转让(出租)的交易信息在管理平台发布,交易结果在平台公布。

  《关于全市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

  加大用地、财政支持力度 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优化园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中心城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优二进三”,突出发展物联网、工业设计、云计算等都市型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其他地区充分发挥地方产业比较优势,拓展延伸产业链,做精做深特色产业。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园区内产生的各项收益(各项税收及土地收益)全额返还,园区外迁入的企业除所得税外其他税收按属地征管,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利息,由福州市、园区所在地两级财政各给予50%贴息。

  将园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加强水、电、路、气及污水等设施建设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强化产城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的高效融合,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

  《关于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工作方案》

  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培育形成2个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依托优势服务产业,以“三个福州”建设为重点,在较短时间、特定空间内形成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发展现代物流园、创意产业园、电商产业园、信息服务产业园、现代专业交易市场、综合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及其他经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扩大服务业规模,拉动经济增长。

  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围绕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专业交易、旅游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打造一批服务业产业集群,培育形成2个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要培育形成3个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其中新培育形成的集聚区至少1个。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招引项目,在全面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招商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专业招商、基金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关于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工作方案》

  力争到2021年新增(改造)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厂房233万平方米

  按照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开发强度、降低用地成本的要求,集中力量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厂房的用地需求。除每年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外,省政府安排给市本级新区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支持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鼓励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投入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力争到2021年,全市新增(改造)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233万平方米,同时做好现有已建未入驻的约9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的招商入驻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

  《关于推动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的工作方案》

  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推动工作纳入“一抓一促”综合考核内容

  做好新注册落地企业帮扶指导工作,跟踪了解2017年以来新落地建设企业投产状况,做好企业投产的帮扶工作;对达到纳统要求的企业要做好申报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尽早纳统。

  由市工信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逐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明确职责分工,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指导,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由市财政对当年度提升规模及新建投产并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县(市)区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

  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推动工作纳入当年度“一抓一促”综合考核内容。

  《关于推动新增(提升)限上和规上商贸服务业企业的工作方案》

  每新增一家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为进一步做大福州市限上和规上商贸服务业企业规模,将新增(净增)企业目标数进行细化分解,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做好新增企业储备;重点发展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壮大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规模;做好新注册开业企业帮扶指导工作,跟踪了解2018年第四季度以来新注册开业企业经营状况。

  建立通报、协调机制,做好奖励措施,对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当年新增(提升)限上和规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每新增一家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补助资金不与企业纳税挂钩。对贡献大的新增(提升)限上和规上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分档追加奖励,追加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关于推进城区旧屋区征迁改造扫尾工作的实施方案》

  集中力量推进各区清盘扫尾阶段的旧改项目完成收储任务

  为加大旧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土地出让速度、促进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改变现有各旧改地块清盘进展滞后局面,集中力量推进各区清盘扫尾阶段的旧改项目完成收储任务。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优化出让条件,激活土地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做到通盘计划、统一步调、统筹政策,切实保障福州市旧屋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加大旧改地块清盘扫尾工作,对36个已实施征迁旧改进入清盘扫尾阶段项目逐地块梳理存在问题,7月31日前完成其中26个项目清盘扫尾工作;统筹安排好资金调度,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各地块规划指标,有序做好各项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增加土地出让频次,力争10月底前再出让土地4500亩,确保完成全年土地出让任务。

  《关于开展全市减停产工业企业走访帮扶活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全市负增长商贸服务业企业走访帮扶活动的工作方案》

  走访企业一线针对性解好企业难题

  为进一步帮扶减停产工业企业,推动企业增产复产,建立市、县领导走访帮扶机制,一对一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减停产工业企业走访帮扶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以及“一企一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减停产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

  为进一步帮扶负比增企业,实现业绩提升,采取市、县(市)区领导直接走访帮扶的工作方法,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了解限上、规上负比增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针对这些难题,挂钩领导逐个进行研究协调,属于职能范围内可以解决的,明确牵头单位迅速办结;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和时限;对本级职权范围解决不了的,要主动帮助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和争取,并做好落实反馈。

  《关于建立主要经济指标通报机制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全市新落地产业项目观摩活动的工作方案》

  晒总量比进度 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

  围绕全年稳增长预期,结合“项目年”行动,通过晒总量比进度、晒增速比速度、晒排名比位次,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

  重点围绕体现全市产业结构特征及发展后劲的经济指标,主要是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等8项指标,通报总量、增速、排名与预期差距等内容。季度首月下旬通报上一季度指标情况;月度中旬通报上月指标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各县(市)区推动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工作成效,2019年年底开展全市新落地产业项目观摩活动,市领导带队,现场察看,现场汇报,现场点评。(记者 颜澜萍 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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