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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南宁挂牌8宗地 大都位于热门板块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6月30日,随着彰泰集团2.7亿元摘下邕宁区GC2020-052地块 、大唐地产以5.1亿元摘下邕宁区GC2020-054地块,6月南宁土拍落下帷幕。据乐居统计6月南宁总共出让6宗地,出让面积为265.812亩,成功吸金28.43亿元。

  6月30日的到来意味着上半年已结束。据乐居统计2020年1-6月,南宁挂出35宗地(除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仅1宗地流挂,其余均已成功出让,出让34宗地,出让面积达2749.991亩,吸金1866459.854万元(折合:186.65亿)。

  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公布7月南宁土地供应也随之出炉,乐居统计获悉2020年7月南宁预计出让8幅地,合计636.339亩。从公布的土地情况看,多数地块位于热门板块,如:良庆区书林路1宗、龙岗板块2宗、凤岭南路2宗、兴宁东1宗。

  GC2020-050地块

  位于青秀区南阳镇南淳路; 宗地号为450103101207GB00221,实际出让总面积为9622.16平方米(折合14.43亩)。土地批准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农贸市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 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15米。其余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青秀2019-023号)的规定执行。

  GC2020-050地块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3万元/亩。

  GC2020-055地块

  位于兴宁区那况路北面,由两宗地组成,总出让面积为96047.79平方米(折合144.072亩),具体情况如下:

  450102101013GB00088宗地(以下简称“地块一”)出让面积为47810.78平方米(折合71.716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用地4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3.0且≤3.5,计容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占40%-4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5-10%,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为整体≤60米,商务、住宅建筑局部高度可≤80米(占整体比例≤30%)。

  450102101013GB00089宗地(以下简称“地块二”)出让面积为48237.01平方米(折合72.356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城镇住宅、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务金融用地4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旅馆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5,计容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占40%-4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5-10%,旅馆建筑面积比例占5-10%,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为整体≤60米,居住建筑局部高度可≤80米,商务建筑局部高度可≤100米(占整体比例≤30%)。

  GC2020-055地块采用现场挂牌方式出让,且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一起始价为人民币605万元/亩,地块二起始价为人民币6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地块一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万元,地块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为9000万元。

  建设要求:(一)地块一或地块二计容面积中的商务部分经营业态须建设电子竞技场馆: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含5000平米),建设标准须符合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电竞场馆建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T/CSVA 0101-2017)中B级电子竞技场馆的相关标准要求。电竞融媒体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含5000平米),建设标准须符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GY/T321-2019)相关规范要求。

  (二)电子竞技场馆与电竞融媒体中心(其中电子竞技场馆不少于5000平方米、电竞融媒体中心不少于5000平方米)产权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自持时间等同土地出让年限,期间不得对外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三)地块二计容面积中的旅馆用地部分经营业态须建设为服务于电子竞技产业的主题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米(含10000平米),建设标准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308-2010)中不低于三星级酒店(含三星级酒店)标准相关要求;同时须满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相关条例要求。

  (四)竞得人须在电子竞技场馆与电竞融媒体中心整体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后,方可申请办理住宅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申请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0%;在电子竞技场馆与电竞融媒体中心整体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封顶后,方可继续申请办理住宅项目的后续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累计申请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的90%;须在电子竞技场馆与电竞融媒体中心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办理住宅项目剩余部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五)竞得企业如不是在南宁市设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在土地竞得后30日内在南宁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对项目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和持有运营。

  (六)竞得人须按照与兴宁区政府签订的《450102101013GB00088、450102101013GB00089 宗地项目投资建设履约监管协议书》执行相关约定事宜。

  GC2020-056地块

  位于青秀区开泰路东侧、灵龟路北侧,宗地号为450103450002GB05489,出让面积54923.28平方米(折合82.385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0(其中居住容积率≤1.9),零售商业占5%-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配套18班幼儿园位于地块外西南角,用地面积≥6480平方米,建筑面积≥7020平方米,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幼儿园建成后需无偿移交政府。

  GC2020-056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200万元。

  GC2020-056地块采用“承诺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限最高地价、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人须书面承诺竞得本地块后3个月内,接受市政府的委托购买83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承担指标购买费用且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局使用。

  GC2020-056地块最高地面单价为1520万元/亩。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520万元/亩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地块挂牌价格等于1520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不含竞买申请人已承诺购买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报价1520万元/亩且投报配购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购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面积不少于10亩,每次投报须为5亩的整数倍。

  GC2020-057地块

  GC2020-057地块位于青秀区开泰路东侧、灵龟路北侧,宗地号为450103450002GB05491,出让面积17352.69平方米(折合26.029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0(其中居住容积率≤1.94),零售商业占3%-5%,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其中沿江第一排建筑≤24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047)的规定执行。

  GC2020-057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200万元。

  GC2020-057地块采用承诺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申请人须书面承诺竞得本地块后3个月内,接受市政府的委托购买27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并承担指标购买费用且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局使用。

  GC2020-056地块和GC2020-057地块的竞得人承诺购买和投报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26万元/亩核算总金额,所购买的指标中耕地数量不得低于购买指标总量的60%。

  GC2020-059地块

  位于南宁市经开区吴圩镇明阳工业区虎岭路以西、园艺一路以北、新桥三路以东、龙潭路以南,出让蓝线编号为2018-14号,实际出让面积为130784.91平方米(折合196.177亩,不含道路用地), 宗地号为450105102212GB0013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2且≤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5%,其余为住宅;建筑高度≤80米;在地块外配建1处30班小学,用地面积为28350平方米,选址F-3-4地块北侧。地块沿街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低于981平方米,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 :2018-14)的规定执行。

  GC2020-059地块采用“限最高地价,竞产权移交房”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780万元。

  GC2020-059地块设定最高地面单价为833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4998元/平方米)。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833万元/亩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地块挂牌价格等于833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配建面积比例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少于300平方米,每次投报须为100平方米的整数倍。

GC2020-063地块

位于邕宁区龙祥路以东、五象大道以北,宗地号为450109100208GB00616(蓝线编号为CR0113202000045),实际出让总面积27466.68平方米(折合41.20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宗地规划容积率为>2.5且≤3.0(计容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15%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建筑总量(不超过10%)可局部突破建筑限高(不超过20%)。地块须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同时须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052]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052]的规定执行。

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416万元。

GC2020-064地块

(即地块一)位于邕宁区和合路以西、和江路以南,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2000047号,宗地号为450109100208GB00617, 实际出让面积为52774.25平方米(折合79.161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450109100208GB00618宗地(即地块二)为地块一配套幼儿园用地,不在出让范围,实际面积为6119.94平方米(折合9.180亩)。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地块一规划容积率为>2.5且≤3.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15%且≤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局部建筑高度可>60米且≤80米;地块须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须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

地块二规划容积率为>0.7且≤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划拨给地块一土地竞得人,地块须配建一所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须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地块一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幼儿园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落实无障碍设计和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现行版本)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

上述地块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053]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053]的规定执行。

注:地块东北角规划有垃圾转运站,地块周边其他主要配套设施情况详见地块周边基础及市政设施情况示意图。

GC2020-064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457万元。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053]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053]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0〕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配套幼儿园用地(地块二)划拨给地块一土地竞得人,土地划拨价款为92万元/亩,竞得人需出资建设(含土地价款和建安费用),幼儿园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政府,幼儿园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邕宁区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并由邕宁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三)项目用地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GC2020-065地块

位于良庆区书林路东侧、顶铺岭路北侧,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769(蓝线编号为CR0113202000019),实际出让总面积29136.55平方米(折合43.705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宗地规划容积率为>2.0且≤3.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15%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须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同时须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056]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056]的规定执行。

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8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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